买珠宝也要实名制 日将实施防转移犯罪收益法

日期 2008/02/04 18:05 | 文章类别: 法务


相关记录存7年

日本内阁会议1月29日决定,将在3月1日起全面实施旨在防止洗钱和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的《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届时除金融机构外将要求房地产商、珠宝商等诸多行业在交易时确认顾客身份,并对交易进行记录,如有可疑交易需及时向国家
报告。

涉及43种特定从业者

《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洗钱,落实防止向恐怖分子转移资金的有关国际条约,与业已施行的《防止有组织犯罪法》、《毒品特例法》等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体系,保护国民生活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该法规定中包括各种金融机构、房地产、珠宝商、律师等43种特定从业者,这些特定从业者在从事特定的交易时,要确认顾客身份,记录交易情况,并向国家报告可疑交易。从业者要将交易记录保存7年。对违反规定的从业者,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可以责令改正,若仍不遵循可以处2年以下监禁或300万日元(1万日元约等于660元人民币)的罚款。

《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于去年4月部分实施,实施之初作为一个过渡阶段,只要求金融机构执行相关规定。事实上,此前依据《金融机关确认本人身份法》等法律,金融机构已经在执行确认顾客真实身份及上报可疑交易的规定。伴随该法实施,废除了《金融机关确认本人身份法》,删去了《处罚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条款,金融机构确认顾客身份所依据的法律发生了变化,对顾客而言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在该法部分实施10个月后,本月29日日本内阁会议确认从3月1日起,全面实施《防止转移犯罪法》,届时将确认顾客身份、上报可疑交易等的义务由金融机构正式扩大到诸多的法定从业者。可疑报告由“资金信息机构”(FIU)负责汇总分析,该机关原隶属金融厅,为全面及时地处理可疑报告,在《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实施之初移至警察厅。

  可疑交易要向国家报告

所谓特定业务,政令作了具体的规定。如买卖土地、买卖200万日元以上的珠宝等贵重金属都属特定交易,进行这种交易时需要进行身份确认。由于日本没有专门的身份证,身份确认依据驾照、社保证等进行,顾客为自然人时须登记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等,顾客为法人时须确认法人的名称及总店、主要事务所的所在地。

对于可疑交易,警察厅已经制定了指导方针,如在贵金属、宝石交易中,若出现同一人在短时间内卖掉或买入大量珠宝等贵金属时,却对商品质量、价格漠不关心,则可视为可疑交易,对此要向国家报告。

在该法部分实施的半年中,警察厅就收到来自金融机关的可疑报告约95000件,同比增长近4成。警察厅负责人表示,正在将可疑报告与警察所掌握的有组织犯罪等情报相结合进行多角度的分析,以摸清资金的流向,寻找搜查的线索。

  律师协会曾强烈反对

引人注意的是《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中所列举的43种特定从业者还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几种需国家资格认证的业种。在制定该法的过程中,日本律师协会强烈反对被“委以”上报可疑交易的义务,认为这是“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动摇植根于信赖关系的律师制度”,因此该法对“法律、会计专业人士”并没有规定上报可疑交易的义务,但在从事房屋、土地买卖手续,公司合并,处理现金、有价证券等特定业务时有必要确认顾客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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