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我得还?

日期 2008/02/04 17:31 | 文章类别: 法务


福岛读者林莉莉来电询问:我嫁给日本人,现在签证是日本人配偶,来日本3年多了,最近才发现,丈夫竟然欠了一屁股债。他结婚前,向我隐瞒了以前在外面借高利贷的事,而且数额还不小,有500多万日元,我听了简直吓呆了。但我现在靠人家拿签证,自己还愿意打工,就不管他的事儿了,他现在的收入几乎都要用来还债,利息太高了!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还清。请问今后如果丈夫还不完高利贷,作为妻子,我打工挣的钱也得拿去还吗?日本有这法律不?



答:日本是谁借的就由谁还,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除非配偶是连带保证人,那借款者还不起贷款或高利贷的话,保证人就有责任帮助偿还。



你丈夫是在和你结婚前借的高利贷,你不可能是他的连带保证人,所以不用担心你会受到牵连。今后即使你丈夫没有能力还高利贷,高利贷公司也不会拿你的收入顶债的。但是有一点,这些高利贷公司要债的方式很恐怖,没完没了的电话,甚至在门口守著,他们会威胁你帮丈夫还钱,还可能打电话到你打工单位去,总之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出现这种情况时候怎么办,提前收集些可以帮助你们整理债务的律师,实在不行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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