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结几次婚不行吗?

日期 2008/01/14 20:16 | 文章类别: 法务


和歌山县读者小丽来电询问:我今年25岁,去年经人介绍,和一个定住者结婚,然后来了日本。来了以后,我们两个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我心里特别怀念从前的男朋友,想离婚,又怕男朋友不要我,我两头落空。去年底,我让国内的妈妈通过熟人帮我办理了我和原来男友的结婚,就算我们在中国登记结婚了。登记完后,我觉得稳妥了,就和在日本的丈夫离婚。可是我还是希望能留在日本,我想再结婚获得签证,等我身份弄好了,我想把我的男友办来。我能不能申请到签证?但我在中国没有办离婚,我想一直稳住男朋友。

答:你今年才和日本的定住者丈夫离婚,之前,春节前你就通过妈妈在中国办理了和男友的结婚手续,我跟你说,你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就是犯了重婚罪。现在,你还没和中国的丈夫离婚,又想和日本人结婚,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这是重婚罪呀。说实话,我觉得你频繁地结婚、离婚,目的是不是把结婚当作骗取日本在留资格的手段?而且不管法律,要两次重婚,

你这情况实在有点严重。这种做法肯定会影响到在留资格,我劝你赶紧不要和日本人结婚了,如果你结,就是重婚,你现在不如老老实实回去和你法律上的丈夫生活,既然是你男朋友,应该是有感情的,你又何必把自己的青春拿来赌博,触犯法律,最后受法律制裁,不要到时候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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