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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判决首个飞行员辞职零赔付案
日期: 2008/12/21 14:20
摘要: 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郭岳炳提出辞职后,遭到公司70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劳动仲裁委和顺义法院均判决郭岳炳不用支付赔偿就可解约后,航空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前天,市二中院终审维持了“零赔付”判决。郭岳炳成为中国国内首个被判不用支付一分钱就可以辞职的飞行员。
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郭岳炳提出辞职后,遭到公司70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劳动仲裁委和顺义法院均判决郭岳炳不用支付赔偿就可解约后,航空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前天,市二中院终审维持了“零赔付”判决。郭岳炳成为中国国内首个被判不用支付一分钱就可以辞职的飞行员。

郭岳炳曾在新华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工作6年。今年1月,因认为公司存在超时安排飞行任务、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他向公司提出辞职。因公司没有为其办手续,他申请劳动仲裁。其间,公司起诉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和赔偿费共计700余万元。

今年4月,顺义区劳动仲裁委裁决,新华航空与郭岳炳“零赔付”解除劳动合同。航空公司不服并起诉。今年8月,顺义法院一审维持了“零赔付”裁决,并判决航空公司支付郭岳炳的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7800余元。

新华航空公司随后上诉称,郭岳炳不可以通过“随时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并称他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要求他赔偿违约金、空职成本和管理费。

郭岳炳不同意此说法,称自己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向公司快递了书面辞职申请,没有违约。

最终,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新华航空的上诉请求。

法院认为,郭岳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郭岳炳给付公司违约金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悖,因此郭岳炳不用支付违约金。对于空职成本及管理费,是航空公司根据公司的利润和管理情况自行测算得出的,郭岳炳对此不认可,航空公司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京华时报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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