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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租司机造成重大车祸5年内禁驾
日期: 2008/09/17 15:44
摘要: 吉林省长春市日前规定,出租车司机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服务资格,5年内不准从事出租车经营和驾驶。
  吉林省长春市日前规定,出租车司机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服务资格,5年内不准从事出租车经营和驾驶。

  长春市近期将重点查处出租车争道抢行、违章行车、追逐抢客、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消除不安全隐患。

  长春市规定,各企业要与司机签订营运安全专项责任书。对事故率高,造成较大、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并对经营权进行相应处置。出租汽车司机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要取消驾驶资格,5年内不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驾驶。公交线路因故停运,必须经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对于经营单位管理不力,造成擅自停运、罢工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收回线路经营权。如果是个体承包业户,要坚决取消经营资格。

 

来源:新华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8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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