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2005年逃往加拿大,据加拿大骑警方面表示,一年多来一直在他们的监视之下。这显示中国公安部早就向加拿大方面透露高山涉及金融大案,希望缉拿其归案,但加拿大迟迟未采取行动,相信这与中国公安部当时未能向加拿大方面展示强力的高山涉案证据有关。
最近,加国方面终于采取行动拘捕高山,而且迅速进入探讨遣返可能性的聆讯,这或许表明,中行金融大案已有了新的突破,使中国公安部能有更强力的证据说服加国采取行动。据知情人士透露,中行金融案中一名神秘人物——“东方”的落网,可能是案情突破的关键因素。
据知情人士介绍,该案中两个重要涉案人,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与高山之间,其关系一直迷雾重重。张晓光一直否认认识本案的另一主角——高山,而法庭也没有办法证实他说的是真是伪。知情人士认为,高山在加国被拘捕,很可能是张晓光因希望立功赎罪以免一死,而终于吐露了其与高山串同犯罪的情节。
据悉,在河松街中行一案中,尽管东北高速与河松街中行之间如此频繁地往来,但张晓光一再表示他并不认识高山。张晓光只在其受贿情节中交代了与李东哲的“交情”,但直到2006年9月14日的第一次庭审中,张晓光仍然表示:“我不认识高山。”甚至因此激动得碰落了话筒。
对此,调查人员分析有几种可能。其一,两人确不相识,只是中间人李东哲在一直居中联络。其二,张害怕被牵连进巨款丢失一案中,极力否认认识高山。一名接近案件的人员表示,他从四个方面,判断张晓光与高山有联系及张晓光早于事情曝光前知道巨款丢失一事:
1、2004年11月11日,吉林省高法下达了有关民事调解书,要求东北高速于当月20日前将拖欠交通银行长春分行的1.5亿元贷款全部还清。但直至2004年12月31日,交行长春分行始终未收到有关划款。在这一个月的时间内,东北高速的原董事长不知道公司存款已丢失的可能性很小。
2、2004年11、12月左右,东北高速公司曾两个月没给员工发工资,这在东北高速这样现金充裕的公司是非常罕见的。
3、东北高速的财务人员曾去河松街中行催款,虽已到达哈尔滨,却被张晓光召回。
4、河松街中行开给东北高速的银企对账单上,全部带有银行的公章,这是明显不符合常识的。
2006年9月,一名叫“东方”的男子在烟台被捕。据说此人原姓张,此前担任东北高速子公司东高油脂总经理一职,他供认曾向张晓光行贿1000万元。这样,加上一审认定的受贿额度,张晓光可认定的受贿额度高达1900多万元。这么巨大的贪污款项足以令张被判处死刑,所以张晓光不得不考虑寻找“立功赎罪”的机会。高山携款10亿潜逃,如能帮助追回,这可成为一项重大立功表现。故此,张晓光很可能作出了坦白自己与高山关系的选择。张晓光在二次庭审中也已表示,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加拿大警方对其进行了共同审问。
总之,一旦高山被遣返,哈尔滨中行案中尚未解开的谜团,都将被一一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