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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5G:挣扎在中美博弈间的困境与选择
日期: 2020/02/24 15:41
新闻来源: BBC中文网

美国特朗普政府的最高网络安全官员近日再度对英国施压,要求唐宁街重新审视允许华为部分进入英国5G网的决定。

美国司法部最近(1月23日)提出了对中国华为公司最新的起诉(Superceding Indictments),新诉状取代了2019年1月28日司法部对华为在纽约东区和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的起诉书,并且罕见地动用了主要用来对付有组织犯罪的《RICO法案》来整体起诉华为以及华为的美国子公司,给国际社会投下一个震撼弹。

对华为的起诉似乎是法律问题,但是,已经有多方分析指出,华为已成为美中贸易战,甚至是美中全球博弈的一个重要筹码。

不难看出,这些新起诉对华为在美国市场的前景乃致其全球的业务都会非常不利。

华为是全球最大的通讯设备制造商,以其目前的体量,不管是将华为逐出国际科技发展领域,还是将之纳入国际科技创新公司行列,其可能对世界的影响都会是显著的。

美国对付华为的《RICO法案》是什么?

所谓《RICO法案》,全称为《反敲诈勒索及腐败组织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简称《RICO法案》)。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该法律目的在于打击犯罪组织的机构框架,特别是从经济来源上对之进行惩罚,冀以瓦解犯罪组织。过去五十年,该法曾被用来指控过一些公司,尤其是大型药业公司和黑帮化的劳工组织,特别引入注目的是:司法部于2015年对严重腐败的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的领导人和涉及腐败的体育公司进行的起诉,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反响,为清除国际足联的腐败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该法几乎从未针对过华为这样的高科技公司,这一起诉似有瓦解华为公司整体结构之意,令专家们大跌眼镜。

从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新起诉书来看,华为面临了16项指控,包含了之前的两份罪控。但是与前述起诉书不同,这次起诉将所有犯罪指控都建立在《RICO法案》要求的犯罪“模式”(Pattern)基础之上。起诉书指控:华为及其下属公司在过去二十年里在美国从事的商业活动具有盗窃知识产权的惯用“模式”,靠着这个商业“模式”,华为攫取了很多商业利益,导致美国六家科技公司遭受了巨大损失,也为自己节省了研发费用,并在产品的革新上和市场占有率上得到了好处。在犯罪行径败露后,华为则采取了毁灭证据,转移证人,以及作伪证的行为,以逃避法律的惩罚。一旦检察官成功地证明这个非法商业“模式”的存在,华为及其涉案的下属公司将会在美国受到经济制裁,相关责任人也会得到刑事和民事的处罚。美国政府就可以对华为所有在美国的账号和资产,甚至是华为在与美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资产采取冻结和没收的惩罚,情况不可谓不严重。

这份新的起诉书,除了在将过去个案起诉(在纽约东区和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分别起诉了孟晚舟个人和华为相关公司)变成了对华为及其下属公司总体起诉这一重点之外,也有一些新的内容,例如增加了起诉对象,包括华为科技公司的母公司华为投资控股公司(Huawei Investment & Holdings),未来华为(Futurewei),以及一些个人,包括任正非本人(化名为“个人1”)和一些涉案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师。

美国新增起诉内容要点

在新增内容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有两点:其一,起诉书明确指出了华为在与伊朗贸易的欺诈行为涉及违反联合国有关制裁伊朗的相关规定。比较2019年对孟晚舟的起诉书,虽然文字提及到联合国一词,但是那是在引用华为自我辩护时的用语,华为向美国司法部辩解时,声称它在伊朗的商业运营,既没有违反联合国的相关规定,也没有违反美国和欧盟的法律。新的起诉书则直接指出其操作违反联合国规定,美国禁止与伊朗贸易以及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直接指控是否与正在加拿大法庭审理的孟晚舟引渡案有关还有待观察,抑或和美国在全球范围内限制华为的总体策略相关,也未可知。

与2019年起诉书相比,第二项新指控涉及到朝鲜。虽然新的起诉书对华为与朝鲜交易的具体细节语焉不详,但是在起诉书中加入华为与贸易朝鲜的违规行为是否在为孟晚舟引渡案埋下伏笔就不得而知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新起诉对华为在美国市场的前景基本上是判处了死刑。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升级的法律行为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美国的盟友,特别是英国、欧盟和日本、韩国。如果华为被证明犯有违反联合国对伊朗和北韩制裁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为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盗取知识产权违法商业操作“模式”,这将对华为在全球的业务非常不利,至今仍在观望的其他盟友将会选择与美国站在一起。

当然,目前的指控只是司法部的一面之词。正如起诉状中例行公事的行文提及的那样,不能仅仅依照起诉书来判断华为的行为有罪,司法部还需要在法庭上通过提交证据以“超出合理怀疑”的标准证明华为确实犯下被指控的罪行,否则法庭将无法判定华为有罪并给予处罚。

由于在提交起诉书时,法律并不要求司法部提供全部证据,人们对于美国司法部到底掌握了多少证据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由于联邦法律要求任何犯罪起诉必须要由16-23人组成的陪审团审查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指控犯罪,这份起诉书是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独立的大陪审团秘密听证,并最终判定有足够证据指控犯罪后才得以递交给联邦法院的。可见,在华为案中司法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也许是鉴于有组织犯罪的复杂性,与前两次起诉发布的新闻稿不同,司法部在这次的新闻稿中强调对华为的犯罪调查还在进行中,并呼吁知情人向司法部检举华为的犯罪事实,这也预示了这场官司的旷日持久性。至于司法部掌握了多少证据,随着诉讼序幕的拉开,在证据开示中,起诉方必须向被告方通报其掌握的证据,以便被告方准备辩护,届时,公众将有机会了解相关细节。

美中博弈的筹码?

表面看来,对华为的起诉涉及的是法律问题,但是,很多分析人士已经指出,华为实际上已成为美中贸易战,甚至是美中全球博弈的一个重要筹码。

放眼望去,华为是中国高科技领域的领头羊,动见观瞻,很难在两个大国的较量中独善其身。美国目前的策略似乎是想将代表中国利益的华为驱逐出全球科技领先公司之列,从去年年初的起诉,到年中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加以限制,到上周升级为全面起诉华为,每一步都在围堵限制和打击华为。确实,华为在其早期发展中“妾身不明”,与政府和军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重大嫌疑参与或至少是配合政府使用高科技侵犯人权,甚至至今还与政府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世界各国对之担忧和防堵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美国和西方国家而言,将华为逐出国际科技发展领域,还是将之纳入国际科技创新公司行列、造福全世界一直是个两难的抉择。驱逐华为的结果一定是将华为推向中国政府,使之研发和运用完全围绕着政府的需要进行,以华为目前的科技能力和体量(借用司法部起诉书的声称,华为是全球最大的通讯设备制造商,没有之一),其有可能对世界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反之,将华为纳入国际正常商业轨道,并以国际法律及商业标准对之严加规范,促其做到彻底公开透明,成为一个投资多元、国际化运营的跨国公司,则可能使其为全球科技创新做出重要贡献。

华为的选择和可能选项

当然,在美中博弈中,华为的自身选择是十分重要的。最近,华为在英国和有些欧盟国家没有将之完全排除在5G生产商的名单之外的问题上可能窃喜,甚至会有人认为这是美国围堵华为策略的失败。可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欧美政治法律制度高度近似,华为继续对欧洲各国供应通讯设备实际上也是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法律的枷锁。在未来的商业运营中,将可能继续面临各种法律挑战,可以想见的是,一旦有证据表明华为有违反欧盟和英国法律时就会诉讼缠身,甚至不排除有些基于侵犯人权(包括使用高科技设备帮助政府迫害人权)的法律诉讼,这在西方法律体制下是司空见惯的。

有观察人士指出,要华为脱出目前的困境还有一些不同的选择。以前,就有美国法律界人士主张华为可以彻底放下身段,面对自己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法律问题,与美国司法部进行和解,也包括对已经犯下的错误认罪认罚,与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在此基础上实现华丽转身。

同时,华为也可以选择在美国或者欧洲证券交易所上市,实现财务、资金、商业运营透明化。华为还应当雇佣有国际声誉的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的一级主管,全球招聘各级管理人才,使其成为真正的高科技商业公司。为此,有专业人士甚至建议华为可以把公司总部设立在中国之外,或者实行双总部体制,接受国际监督。唯有如此,才能解决其“身份疑云”问题,也才能从美中博弈中解脱出来。


华为能否自主决定其命运本身也是验证着外界疑惑其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尺。从美国和西方法制文化的角度看,如果华为能走出“暗箱作业”,对公司本身、中国和美国,乃至世界科技界都可能成为一件相关各方全赢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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