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机要费案,今天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到案。截至目前为止,特侦组尚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对其有利的所谓“机密事证”。
据报道,特侦组原本于八月三十日传唤陈水扁到案,不过,由于亲绿团体当天举办游行及不明意图人士对外释放相关消息,特侦组取消原定日期,将庭期改在今天上午九时三十分,要求陈水扁届时说明机要费支领状况。
特侦组于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两度因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到案。项目小组当时曾指出,陈水扁两次应讯时,引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强调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并强调自己在本案没有贪渎的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上贪渎的犯行。
项目小组表示,陈水扁曾向检察官表示,还有对他有利的机密事证过去从未对前“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提出,他考虑将资料交给特侦组。而截至目前为止,特侦组尚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所谓的“机密事证”。
陈水扁上午离开住处,于九时三十分进入特侦组。面对媒体询问,陈水扁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