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杜军内幕交易罪成 被判7年
日期: 2009/09/20 00:32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9月18日(周五)下午宣布,摩根士丹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因从事内幕交易,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2300万港元。

  之前,经过漫长的38个聆讯日,9月10日,香港区域法院10楼,40岁的大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被法官认定九项内幕交易控罪和一项唆使他人从事内幕交易的控罪全部成立。

  由于技术原因,法庭并未立即宣判,而将推迟至9月18日宣布。

  杜军也因此成为2008年7月香港首次有内幕交易者被定罪以来,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的第十人,亦是其中职位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人。

  其时,判令一下,站在被告席上的杜军眼神难掩落寞,嘴角向下微微一皱。杜军的代表律师金力生在庭审后拒绝任何评论,未透露会否考虑上诉。

  摩根士丹利前高管刘嘉凌曾警示旧部杜军:“如果你不希望别人在你身上嗅出羊肉的味道,那你最好远离羊肉。”这应是对与杜军一样的利益局中人最好的忠告。

认定“越墙”

  9月10日上午,身着黑色西服、浅蓝色衬衣的杜军,出现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的法庭上。自从今年5月4日杜军内幕交易案开审以来,该案已经历38个聆讯日,比原计划的25日超出一半时间。

  在当天的判词中,法官陈庆伟支持香港律政司的说法,指杜军内幕交易案,主要涉及投行的两项交易,且杜军均参与其中。

  此前,杜军辩称,自己仅参与了其中代号为“Colorado”的项目。但法官在庭上认为,两项交易互有关联。

  2006年末至2007年初期间,摩根士丹利亚洲与北京中信集团及中信资源有两个合作项目,其中一个项目代号为“Jumbo”,主要为摩根士丹利亚洲协助中信资源发行债券,用以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另一项目代号为“Colorado”,主要是为所收购油田做石油对冲交易。在该项交易中,杜军主要负责与北京中信集团高层联系。

  香港律政司早前在庭上大量引用电子邮件、黑莓(Blackberry)记录以及电话录音。法官认为,这些证据及证人证言足以说明,杜军涉足两项交易,并已确实掌握当时属于机密的、并非公开的内幕消息。

  利用这些内幕消息,杜军在20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分九次购入中信资源股份有限公司(01205.HK,下称中信资源)股份;交易总共涉及2670万股,金额总计约8710万港元,平均买入每股价格为3.26港元。

  而在当年5月9日,中信资源公布了有关收购交易。其后,杜军沽出先前买入的130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最终获利3340万港元。

  在交易之初,杜军是否“翻越防火墙”(Cross the Wall)一度成为争论焦点。依照投行内部规管,员工从“越墙”的那一刻起,就会因为接触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及内幕消息,不能再参与和项目相关的交易或研究等。

  法官在庭上指出,由于证人说法不一,无法确定杜军何时且在何种情况下,自己意识到或被告知已经“越墙”。但是,时任摩根士丹利亚洲全球资本市场执行董事Vinay Jayaram,于2007年2月8日在会见完北京中信集团高层后已发出电子邮件,警示包括杜军在内的一些员工,他们已被内控部门认定为掌握内幕人士(Insider)。

  “可以肯定,在2月8日,杜军已经越墙。”法官指出。

  此外,杜军在20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分九次购入中信资源股份,都做了风险较高的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e)。法官质疑,就常识而言,投资者不可能不知道“鸡蛋放在同一篮子”里面的风险,除非他有确切的消息,即该只股票一定可以获利,才可以如此大手笔地买入。由此,杜军的内幕交易罪名终被认定。

内控之辩

  在杜军案中,其前雇主摩根士丹利的内部监控也引起广泛关注。

  包括摩根士丹利在内的多家投资银行,都要求员工在自己买卖证券时,须向上级及合规部门递交申请。在摩根士丹利,为员工个人的证券买卖行为主要设有两道“防火墙”,其一为限制交易名单(Restricted List);另一为受观察名单(Watch List)。这两份名单列出了禁止或限制交易的股票。

  限制交易名单对所有员工公开,员工不可以交易名单中的股票;受观察名单则是保密的,只有内部监控部门知悉。受观察名单主要针对部分接近或者从事交易的员工,他们知悉一些非公开的资讯,这些员工不能交易观察名单中的股票。当公司内部员工交易受观察名单中的股票时,需要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核。

  辩方律师曾指出,杜军在交易中信资源股份之前,曾知会大摩内部监控部门的经理吴小姐,并征得其允许。但事发后,吴小姐称,当时误认为杜军指的股票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00267.HK),便指出中信泰富不在受观察名单之列,因此批准了杜军的交易。

  一名接近摩根士丹利的人士向《财经》记者指出,称误解杜军所报股票的吴小姐目前已经离开公司,转往另一家投行工作。“吴小姐的说法,令人较难信服。”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莎乐在结案陈词中也指出,摩根士丹利内控系统运行杂乱(Haphazard)且低效,这导致许多员工并不遵从系统程序做事。

  郭莎乐表示,摩根士丹利的内控无疑是不充分的,将员工带过“防火墙”时,习惯性地不遵循公司的既定程序。这首先在Vinay Jayaram的邮件中就有体现,他将被告等人带过“防火墙”时,完全没有征得“防火墙”经理的批准;其次,杜军被带过“防火墙”之时,并没有人通知他的上级刘嘉凌。

  香港一名资深大律师向记者解释说,公司本身在本案中可能存在内控不善或者相关员工工作疏忽等,但公司的行为未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也毋须承担任何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该名资深大律师也指出,由于投行属于证监会持牌机构,受到证监会的监管,如果证监会认为内控管理缺失,可以采取谴责、罚款、停牌等举措。

  不过,接近摩根士丹利人士在向记者指出,杜军案为大摩自查出来并向相关当局举报,这也从另一角度反映出,大摩的内控系统是相对有效的,可以适时发现问题。

  杜军于2007年5月被大摩举报后,当年5月22日被停职调查,6月5日被正式解职。

  杜军内幕交易罪成之后,摩根士丹利发言人9月10日向记者指出,“公司一名前雇员涉及的不当行为,严重违反了摩根士丹利的价值取向和公司守则。摩根士丹利期望所有员工能够以最高的道德及诚信标准要求自身。”

投行家的陨落

  2008年7月10日,杜军由北京飞回香港,本想与律师商讨案情,但在香港机场被警方扣留,并于翌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法院禁止杜军离开香港,并命令其交出旅游证件。该案其后被转介律政司,并移交区域法院审理。

  接近杜军人士转述杜军的话说,在香港机场被扣查当晚,他在北角监狱度过,在石板床上,凌晨3点才睡着,早上7点起床准备应讯。令其印象深刻的是,早饭是索然无味的白饭配两根香肠。

  这恐怕将成为这位年轻的投资银行家未来数年的生活写照。

  原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固定收益部主管的杜军,北京人,早年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毕业,曾供职于德意志银行及美林证券。杜军为人伶俐,意气风发,35岁便被提升为董事总经理,成为摩根士丹利亚洲最年轻的主管。

  香港一名对冲基金高层向记者表示,杜军在这次案件中,虽然公司有一定的疏漏,但杜军本人太想耍“小聪明”,以为不会被发现,结果酿成今日的苦果。

  研究公司管治的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Wilson Tong表示,内幕交易大多是个人行为,主要强调个人操守。而在公司层面,海内外个案均显示,监控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

  控方代表律师郭莎乐则在结案陈词中表示,“我们不应该被一个缺乏适当规管力的‘观察名单’扰乱视线,因为无论是谁处在被告的位置上,当交易客户公司的股票时,都必须运用自己的判断力。而在该案中,我们看到这种判断力的缺失。”

  郭莎乐认为:“不管当事人是否在所谓的‘名单’上或是被告知过他在‘名单’上,他是为了各种功利的目的越过‘防火墙’,他的所作所为是心中有数的。”

证监重拳

  在9月10日的庭审中,坐在旁听席第二排的一位外籍人士格外引人注意,他就是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

  施卫民罕见且高调地出席庭审,并旁听了法官宣判的全过程,显示证监会对市场失当行为的打击决心和力度。

  施卫民在庭审后向媒体表示:“法院今天作出的裁决,充分显示证监会致力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决心,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因这类失当行为而受到损害,证监会将继续就同类个案采取行动,尽力使香港免受这些市场失当行为的影响。”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Martin Wheatley)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指出,香港证监会在处理内幕交易时有一些特别之处。首先,是将其列为优先事项,并告诉市场;其次,证监会采用了新的民事手段,如申请民事禁制令,确保行动更直接、更果断。

  韦奕礼指出,利用刑事和民事方法,是解决类似内幕交易这些困难领域问题的关键。这也使香港证监会在过去一年中加强了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

  截至今年8月中,在过去12个月里,香港已有九名违规者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成为第十人的杜军,亦将成为市场的前车之鉴。■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6/113656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