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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泽案暴露日本检察制度深刻危机
日期: 12年05月2期
小泽案暴露日本检察制度深刻危机
中文导报讯 记者 张石

代表第5检察审查会的律师不服东京地方法院对执政党民主党前党首小泽一郎所作的无罪判决,5月9日决定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这次上述引起了日本舆论的许多非议,而小泽案本身,也暴露了日本检察制度的穷途迷路。

检察审查会上诉

日本执政的民主党5月8日召开常任干事会,决定解除对该党前干事长小泽一郎暂停党员资格的处分。

民主党是在法院就小泽资金管理团体“陆山会”购买地皮案判处小泽无罪后作出上述决定的。恢复党员资格后,小泽今后可以竞选民主党代表(党首)或在代表选举时进行投票。

5月9日下午,因不服东京地方法院就资金管理团体“陆山会”的收支报告造假案,对被控违反《政治资金规正法》而被检察审查会强制起诉的日本民主党前代表小泽一郎做出的一审无罪判决,担任检察官的3名指定律师,已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3人在东京霞关的司法记者俱乐部召开了记者会,主任律师大室俊三就上诉理由称:“一审判决中存在无法忽视的事实误认”。他表示,“上诉是三人得出的一致结论。一审判决中有不合逻辑的部分,我们认为可以进行修正”。

虽然检察审查会指定律师不服输上述,但是小泽案的起诉来源于检察方面制造的虚假报告书则不能否认,这是检察方面的犯罪,也是强制起诉小泽的第5检察审查会及其指定律师的耻辱。

小泽案不起诉与起诉的怪圈

检方先前指认小泽的资金管理团体“陆山会”2004年以大约3.5亿日元(约合460万美元)购入东京都世田谷区一块地皮,资金出自小泽本人的4亿日元(526万美元),而相关收支项目未记入当年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检方推定小泽与前秘书合谋在收支报告书中作假,其目的是掩盖建筑企业向小泽献金和小泽受贿。

2010年2月,东京检方曾以违反《政治资金规正法》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石川知裕等3名小泽的前秘书,但因搜查了50多家日本建筑企业,找到的只是70件证明小泽清白的证据。检方黔驴技穷,无法起诉小泽,只好决定不起诉,但又心有不甘,在后面煽风点火,怂恿检察审查会起诉小泽。后来东京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师代表检察审查会在2011年1月以小泽涉嫌犯有共谋罪,向东京地方法院强行起诉小泽,主张法庭判处被告3年监禁。

日本的检察审查会制度

日本的检察审查会法,是在被占领的1949年(昭和24年)公布、实施的,是占领军(GHQ)为推动日本的民主而实施的。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使公诉权的实行反映民意,必须设置检察审查会。这个制度要求从有选举权者中任意选出11人,构成检察审查会,对于检察厅当局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从民间人士的角度判断妥当与否。

但构成检察委员会的不是法律专家而是普通人,因此他们的判断标准还是来源于检察方面提供的资料,而且还选定3名律师辅助他们的工作。本次小泽案就是在检察方面决定不起诉后,由检察审查会做出决议,强制起诉的。

日本检察方面的犯罪与阴谋

检察方面自己无法起诉小泽,在暗地里泽怂恿检察审查会起诉小泽。对于在搜察中得到的证明小泽无罪的证言,检方不向检察委员会提供,只是提供“小泽对于检方的三次调查,都不能做出合理的说明,从头到尾都是不自然的辩解”;“小泽关于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的辩解是虚伪的”;“可以说能够得到推认小泽共谋的积极证据”等,明显对检察审查会进行“有罪诱导”。

更有甚者,检察方面还向检察审查会提供了编造的《调查报告书》内容。负责调查小泽事件的东京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田代政宏(44岁岁),在2010年5月对小泽原秘书、众议院议员石川知裕进行调查的《调查报告书》中,加进了自己捏造的内容。根据这份《调查报告书》,石川知裕有如下供述:“(小泽曾对我说)你是通过11万以上的民众投票,才成为国会议员的(中略)。尽管如此,你还像黑道人物的部下为了守护头目一样撒谎,那你就是背叛选民。”以此来证明小泽和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有关。

检察方面把这份报告书提供给了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以此为证据,强行起诉了小泽。

但是石川知裕在田代政弘对他进行调查时录了音,在进行法庭对证时,揭露了田代政宏的捏造。

1月12号,市民团体对田代政宏以“伪造有印公文书并行使罪”进行刑事提诉,但是检察方面“官官相护”,对田代政宏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010年,曾发生了大阪检察方面为给日本厚生省高官村木定罪篡改审讯记录的事件,如今在小泽事件中又旧态复发。作为重要的执法机关如此目无法制,胆大妄为,使日本的检察制度陷入了深刻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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