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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裁判陈菊当选无效
日期: 07年06月3期

  本报讯 第四届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高雄地方法院6月15日下午5时一审判决,结果出现大逆转。法官认为,现任市长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全案还可上诉。选举无效诉讼驳回,陈菊以一个轻率违法的判决、输掉了整个台湾的民主为题发表声明,认为最重要的是,市政不能空转虚耗,她将带领市府团队继续掌权。

  依选举罢免法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结果仍可上诉,但需依民事案件规定于收到判决书2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也需于6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众所瞩目的市长选举官司最慢明年初将判决确定。

  黄俊英阵营翻盘的关键在于验票后发现4907件违反选罢法的事证。去年12月9日市长选举投票,陈菊代表民进党参选,以1114票险胜中国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当晚黄俊英向高雄地院申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地院裁定准予黄俊英申请。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向高雄地院递状,提出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并要求全面验票。院方今年1月12日首度开庭审理,3月12日起并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6月15日下午宣判。

  若当选无效被判成立,黄俊英将递补为市长;若选举无效被判成立,市长则将再重选。另为防范宣判结果引发两造阵营人马滋扰,高雄市警方在法院旁严阵以待。

  稍早在宣判前,陈菊表示,我尊重司法判决,但我认为这个部分,不能违背法理跟常理;而黄俊英也强调,相信司法会主持公理。得知一审判决后,黄俊英阵营立刻欢声雷动,陈菊阵营则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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