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盐城爆炸环境监测情况:饮水安全不受影响
日期: 2019/03/22 12:43
来源:盐城发布
综合报道

3月21日14:48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1日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号消息,3月21日下午,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60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响水县环境监测站于16时57分现场采样分析结果,在爆炸区域下风向200米采样监测发现,甲苯和二甲苯检出浓度为0.007mg/m3和0.011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2.40mg/m3和1.20mg/m3,苯乙烯、氯苯检出浓度为0.013mg/m3、0.00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和0.20mg/m3。

根据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18时于爆炸区域下风向1000米处采样监测结果,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2mg/m3,0.006mg/m3和0.002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丙酮、氯仿检出浓度分别为0.018mg/m3和0.02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80mg/m3和0.40mg/m3。

根据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18时40分于爆点下风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点)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28.5mg/m3,氮氧化物浓度86.9mg/m3,分别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57倍和348倍;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4mg/m3,0.007mg/m3和0.001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检出浓度为0.003mg/m3、0.029mg/m3和0.003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0.80mg/m3和0.40mg/m3。

根据相关参考资料,甲苯、二甲苯、氯苯、苯乙烯等为低毒物质,长期接触有慢性毒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过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若大量吸入会导致窒息。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盐城市和连云港市监测力量持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81468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