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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人喜大普奔 海外华侨望穿秋水
日期: 18年02月1期 评分: 10.00/5
中文导报 社论
作者:申文

新年伊始,中国公安部通报了新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并于2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的第六项新政最受关注。

新措施表明,“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该项新政将签证由之前最长1年多次有效,放宽至5年内多次有效;将居留许可期限由之前最长不超过3年,增加至5年——外籍华人可申请中国5年多次往返签证和5年居留许可!喜大普奔啊。

公安部官网解释称,措施将进一步增强外籍华人的归属感,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据分析,相比起很难获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这项措施可以使外籍华人不用频繁地面对繁琐的签证申请程序,可以一次性获得较长的停留时限,无疑给广大在持外国护照的外籍华人提供了便利。

在中国的侨务政策中,“华人”和“华侨”是两个不同概念,区别明显。“华人”是指有中国血统,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华侨”是指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无论时间多长,只要拥有中国国籍,就是华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中国侨务政策的原则应该是“充分保护”华侨,“适度支持”华人。

在中国侨务政策不断开放和完善的过程中,增强外籍华人归属感的措施相继出台,的确是一件大好事;另一方面,身为中国公民的海外华侨本应享有的某些权利却迟迟没有取得进展,颇为遗憾。与外籍华人相比,海外华侨对祖国的归属感更应得到增强,于情于理都是责无旁贷的。目前,国内居民身份证问题和子女回国考大学问题,是海外华侨的两大痛点,涉及华侨回国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虽经多方呼吁和声张,却始终没能消解政策悖论,很多遗憾和无奈仍在延续中。

居民身份证,是一个长年困扰海外华侨的难题。获得身份证件,本是中国公民的应有权利,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该权利被忽视,出现了华侨身为中国公民却无权申领身份证的奇怪现象。华侨短期回国期间,没有身份证件证明自己的公民身份,在银行开户、子女上学、办理购房、购置手机、飞机高铁购票、网络消费等涉及经济行为、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方面,举步维艰,颇多怨声。

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当时出入境管理政策不完善,出国人员一律被强制取消身份证和户口,导致很大一批海外华侨至今虽持中国护照,在国内却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虽然中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但是如今没有身份证,回国生活越来越不方便,还会导致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果。

极端的例子,华侨短期回国后如果丢失护照,可能沦为黑户。按照国内规定,中国公民申请或补发护照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复印件。但华侨属于出境定居人员,很多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出国前被注销,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而华侨办理回国定居证明,必须出示护照。如果丢失了护照,要先补办护照,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入境记录。不完善的政策导致的实际操作悖论是:护照管理部门要求先补户口,才给办护照,而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先补护照,才给办户口。海外华侨当事人若找不到其他办法,在中国可能成为黑户,情何以堪。

在子女升学方面,外籍华人子女可以凭外国留学生的身份,相对容易地进入北大、清华等顶尖高校学习;而海外华侨子女因为拥有中国国籍,虽生长在海外,却需要与国内的同龄人同台竞技,参加普考,基本没有胜算,海外华侨二代也就与中国的名校渐行渐远了。中国在升学政策上向外籍倾斜,而对华侨子弟实行一刀切的问题,在过去很多年里一直受到质疑,目前尚看不到革新措施的可能。

以上的问题,都是老生常谈,在本次外籍华人喜大普奔之际,又一次唤起了海外华侨对自我身份的关注、对切身权益的期盼。经年累月的讨论,已经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方案。比如,在法理上,尊重和保障公民获得公民身份证件权,是建设公民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操作中,比较合理的改革方案是修订居民身份证法为公民身份证法,国内居民适用现行的居民身份证,同时增加非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持中国国籍的海外中国人,即华侨——除了区分国内外居住地以外,同为中国公民应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

外籍华人回国,屡获签证和居留便利,喜大普奔。海外华侨期盼政策的春天,望穿秋水,为期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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