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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接到遣返令在加拿大自杀 父母移民遭拒
日期: 2017/04/19 22:55
新闻来源: 头条ABC

  据相关媒体报道,一位华裔移民(邓某)由于有犯罪记录,接到了移民部发的遣返令,随即自杀。他的父母来加拿大奔丧,试图申请移民,但是多次被拒。随即两老人又向联邦法院上诉,却也遭驳回。

    海关没收邓某护照 被拒绝后反被遣返

  据悉,邓某于1999年8月到温哥华留学,2004年3月16日在市中心一家酒吧饮酒时,因遭人嘲笑,用水果刀划破对方的衣服,后来被警方逮捕,不久就送进医院,被医生诊断出患有精神病。

  2004年8月,法官判邓世明有条件接受3年感化教育,后因身体不适,提出返国探亲。

  2004年11月,邓某在获得了缓刑监督官的允许后,到中国探望家人,两个月后回到加拿大。不久,他又去了中国一趟,这次一直待到了2005年的10月。

  邓某再度回到加拿大时候,在海关遇到了一些麻烦:关员发现他有犯罪记录,并就此对他展开盘问。在盘问后,海关没收了邓某的中国护照,而且还给他安排了一场入境听讼(admissibility hearing)。

  听讼会原定于2005年11月14日召开,但是由于邓某没有代表律师,被延期至当月的22日。在听讼会上,邓某要求当局归还其中国护照,以便他好回国,但是被拒绝。最终,听讼委员会裁定邓某没有在加拿大居留的资格,并向他发出遣返令。

  在获悉这个结果的当天晚些时候,邓某自杀身亡。 皇家骑警表示,邓世明是服安眠药自杀,死因无可疑。

  


    父母想住儿子坟墓附近 申请移民遭拒

  邓先生认为,儿子生前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有政府部门的疏忽,他们希望讨回公道。加拿大边境事务处发言人佛格森强调,邓世明触犯刑法遭驱逐出境,政府没有不当之处:她说,如果犯下严重罪行获一级定罪,法例规定边境事务处,需要颁布驱逐离境令。而严重罪行是指将面临十年或以上的监禁。

  邓老先生和李女士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控告移民局“滥用权力、疏忽并伤害他人”,但是没有结果。

  两人又于2010年12月,在境内递交了人道主义移民申请。邓老先生和李女士表示,他们的独生子死后葬在加拿大,所以也想住在儿子的坟墓附近,而且也希望死后能和儿子葬在一起。

  此后,在2011年10月,移民官拒绝了死者父母的人道主义移民申请,原因是他们在加拿大没有任何亲戚,在中国却有许多亲人。他们回中国,不会给生活带来困难,而且如果以后想去儿子的坟墓看看,他们也可申请旅游签证。

  移民申请被拒后,邓老先生和李女士又到联邦法院上诉,但是法官辛普森(Sandra Simpson)他们的上诉。法官表示,她不认为两位老人在回到中国后,申请加拿大会有任何困难。

    移民顾问评论

  移民顾问戴培康在接受本地华文媒体采访,评论这则案例时表示,邓老先生和李女士想留在加拿大,不应该申请移民,因为没有人可以担保他们。他们应该申请难民,这样留下来的机会更大。历史案例则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至少有三家华人在加拿大失去亲人后,成功申请了难民,例如:

  大陆女子胡秀华与加拿大人结婚后变得精神恍惚,她2007年在多伦多跳地铁自杀。她的父亲胡敬彬和母亲陈爱萍来多伦多处理丧事后成为难民。

  2008年,大陆留学生李春雷在多伦多被枪打死。他母亲李海英来多伦多奔丧,然后获难民保护。

  2009年左右,另一位大陆男孩在多伦多和女友吵架后,在家里自杀。他妈妈来加拿大处理后事,并成功获得政府的难民保护。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6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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