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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围绕“四项共识”风烟迭起
日期: 14年12月1期
中文导报讯(记者 张石)为了实现中日首脑会谈,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与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局长谷内正太郎11月6日在北京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举行彻夜会晤,7日早晨,双方就处理和改善日中关系达成以下四点原则共识:一、双方确认将遵守日中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日中战略互惠关系。二、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三、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四、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但是半个多月来,中日围绕“四项共识”论争不断,风烟迭起,“四项共识”虽起到了为中日首脑会谈搭桥铺路的作用,但是对于解决目前中日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似乎只是杯水车薪,甚至对这“四项共识”本身的认识,中日间仍旧存在很深的鸿沟。

一、外务大臣一番话:源于日本政权内部争权?

日本外相岸田文雄11月13日在参院外交防卫委员会上回答民主党议员白真勋的质询时说:“四项共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仅仅是日中之间针对现状取得一致意见而汇总的东西,我们认为,它不具有国际约束力。”

他还透露,这四点原则是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之间达成的协议,文书上并没有署名。

白真勋昨天追问:“如果说没有约束力的话,是否意味着达成共识的四项原则也可以违反?”对此,岸田文雄表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日中之间必须尊重的文件。”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为此表示,中国对日本有关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和不满。

发言人强调,中日双方发表的四点原则共识的含义和精神是清楚的,中国敦促日本正视历史和事实,信守承诺,按照原则共识精神同中方相向而行,在钓鱼岛问题上谨言慎行,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岸田的发言,引发了日本媒体对日中首脑会谈结果的担忧,共同社18日撰文指出:日中两国对四点共识的解读大相径庭,不能排除引发新对立的可能性。

而分析人士指出:四项共识由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在7日凌晨的会谈中汇总而成,而日本外务省被置之门外,为此岸田非常愤怒,他的上述发言其实是在曲折地表现他的愤怒。

二、日本内阁决议再次引来中国海警船

日本内阁11月21日通过一份答辩书,公开用书面形式宣称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同时还称“作为政府不应当禁止(参拜靖国神社)”。中国方面认为:这是继日前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否认中日在APEC会议前达成的四项原则共识以来,日本在钓鱼岛主权等问题上的又一次严重挑衅。

这份答辩书是对维新党议员井坂信彦和次世代党议员西野弘一质询作出的回答。答辩书称,关于东海海域近年发生的紧张局势,已经确认了日中双方的见解有所不同,但关于钓鱼岛的“立场不会改变”。此外,关于日中达成的共识中“双方就正视历史、克服影响两国关系的政治困难达成一些共识”这一项,答辩书承认“这包括靖国神社参拜问题在内的中日间所有政治问题”,但答辩书同时称,关于首相参拜靖国,“作为政府不应当禁止”。

在11月10日中日举行首脑会谈后,一直钓鱼岛12海里海域内巡航的中国海警船一直没有再次进入钓鱼岛12海里海域内,但是在日本内阁通过了该项决议的11月25日,3艘中国海警舰船编队再次进入该海域内巡航。这是习近平与安倍在北京APEC峰会上握手后的第一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则在2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海警船编队在钓鱼岛领海巡航是依法行使主权的公务行为,日方无权说三道四,中方要求日方停止一切损害中国主权的言行。

华春莹说,中日双方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的含义和精神是清楚的,这也是推动中日关系走向改善的重要条件。中方敦促日方信守承诺,拿出诚意,以实际行动维护和落实四点原则共识,妥善处理好当前两国关系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推动两国关系改善发展作出切实努力。


日本政府内部有意见认为,日中为缓和紧张局势进行的协调可能陷入僵局。

三、日本曾抗议中国“擅自”公开英文版


中日外交当局在安倍访华前的7日,同时对外公布了日文版和中文版的题为“面向改善中日关系的对话”的文书。该文件中围绕历史问题和钓鱼岛问题等达成了4项共识,为日中首脑会谈的铺平了道路。但在当天晚上,中方单方面地发表了该共识的英文版。

  日媒称,对此毫不知情的日方通过外交途径表示了抗议,随后紧急决定发表日方独自的英文版文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布的双方各自翻译的英文版,在用词和表达方式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起日文版和中文版,更明显地体现出了双方在想法上的出入。

  在共识第3条中,针对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见解”的表述,日本将“不同见解”翻译为了“different views”,而中国方面则使用包含了“立场”含义的“different positions”。

  关于“出现的紧张局势”,日本方面翻译为了“in the waters of the East China Sea, including those around the Senkaku Islands(包含‘尖阁诸岛’周边在内的东海海域)”,强调了“海域”。而中方则是译为“over the Diaoyu Islands and some waters in the East China Sea(钓鱼岛和东海部分海域)”,使用了突出钓鱼岛紧张局势的表达方式。

  日媒称这鲜明地体现出了中国外交当局的立场为,试图突出日中围绕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并且不让外界将4项共识解读为对日本的让步。大公网此前曾报道,日方在10日举行的日中首脑会谈被视为安倍此次出访的“首要成果”(政府消息人士语),力图缓和两国间的紧张局势。然而,日中两国对四点共识的解读大相径庭,不能排除引发新对立的可能性。

四、中日是否允许对方对“四项共识”各自解读?

在11月28日于东京召开的首届“中日对外传播媒体研讨会”上,日本共同通信社的一位资深记者在发言时说:可能日中双方在达成这四项共识就允许互相做不同的解读。其实中国和日本之间早就存在着围绕钓鱼岛允许对方各自解读的默契。1996年9月26日,香港保钓领袖陈毓祥在钓鱼岛海域溺水身亡,鉴于这一事件,当年11月24日,在马尼拉进行的APEC中日首脑会谈中,当时的桥本首相作了如下发言:“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这是我国基本的立场,同时,我们也深知中国与我国有不同的立场。虽然日中双方在这件事上立场不同,但是不应该由于这样的立场不同,损害对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都极其重要的日中关系全局的健全发展,我觉得在这一点日中双方的认识是一致的。”

对此江泽民主席说,在钓鱼岛问题上,我非常担心由于一些人的挑拨使两国关系恶化。我们觉得这个问题并不是马上要解决,但是需要双方的努力,政治家和领导人要站在高处,从长远的观点出发处理问题。我们注意到了日本所进行的一系列的努力,今后也希望能继续努力。

而2010年9月7日中日在钓鱼岛水域发生舰船相撞后,缺少解决钓鱼岛问题经验和知识的民主党政权以主权归属为前提,坚决主张按日本国内法处置中国船长詹其雄,将其送检,由此导致中日关系恶化,中方强烈抗议、反制措施升级,使钓鱼岛问题丧失了顾及到两国关系的“各自解释的空间”,而2012年日本政府购岛,更使钓鱼岛问题演变为日中间的全面对立。而现在围绕“四项共识”的中日间的论争,实质上是回到“江泽民--桥本”“留有各自解释的空间”的共识,还是坚持2010年9月7日以后的“没有各自解释的空间”的立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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