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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公务员北京三环低价买房的讽刺
日期: 2013/04/21 12:37

  有位在部委工作的朋友,单位又分房了。你如果是在体制外工作,可能会觉得奇怪,国家不是早就取消福利分房了么,怎么还有单位在分房?没错,他们就是在分房。仍然是按照职务、级别、工龄等排队,分数高的优先。与1998年以前略有不同的是,那时是完全免费分房,现在需要交点钱。交多少呢?每平方米大约5000元。名称是经济适用住房。(来源:2013年4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该中央部委这批房子在北京三环附近,周边二手商品房已经卖到每平方米5万元。上述一套12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全价只需60万元,只相当于商品房售价的十分之一。

  而就在前不久,3月21日南方周末曾报道,南昌绿地悦城只面向南昌市公务员团购,总数达三四千套房源。这些房子,科级以下是144平方米,处级213平方米,厅级更大。不少手里有多套住房的公务员纷纷将团购资格向外兜售,指标费到2013年3月份已经炒到了50万元每套。

  对比中央有关部委的福利房,回过头来看南昌的做法,真是大巫见小巫了,也就对各地上行下效的有恃无恐见怪不怪了,谁让你我都是平头百姓呢?

  十八大以来,反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如何从制度上反腐或许才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如果真心反腐,那就从中央部委的福利分房开始吧!

  据报道,中央部委的福利分房是有政策依据的,1999年8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一份编号为“厅字[1999]10号”的文件,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这份文件第十八条有三款:“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宅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有建房土地或对拥有产权的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房价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支持职工购买北京市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

  近14年过去,中央取消了很多审批,废除了很多文件,但“厅字[1999]10号”依旧巍然耸立,成为各部委在北京大举建房分房的尚方宝剑。国务院明令取消各种形式的福利分房,但公务员的福利分房从未断过。

  格外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在我国,一个贫困家庭想要领取低保,必须公示家庭财产状况,看是否符合领取标准,而中央机关分一套福利房转手就可得上百万,全国人民却无从知晓,或许中央机关的福利分房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然而不是公开报道,谁能相信中央机关的公务员们,只用商品房售价的十分之一就可以买到全价房呢?

  翻阅史书,以匡济天下为己任,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士大夫,代代不绝。如今,我们看到的公务员,太多的蝇营狗苟,与民争利,每级职位都不过是待价而沽的筹码。有几个人心里装着纳税人?遑论历史的担当意识。

  新的中共中央让民众耳目一新,民众对近期反腐动作也频频叫好,相信未来中央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还将继续,力度会更大,反腐已经成为一种超越不同阶层的社会共识,然而,究竟要如何防贪除弊、建立一个弊绝风清的社会,人民希望政府大刀阔斧地拿出更大的具体作为。

  反腐最要紧的一点,就是肃官箴,儆官邪。其实就是要从源头遏制腐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才是根本。期望中办、国办立即废止“厅字[1999]10号”文件,制度建设与创新才是最有效的反腐之策,中办、国办的“厅字[1999]10号”文件不但不应成为反腐的绊脚石。中办、国办以上已经没有其他办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已经没有了约束,中办、国办及其他部委办局是全国各级公务员机构的上级,你们理应成为自律的表率,只有这样,我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威望才不会受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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